琉璃光雜誌2014年2月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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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想知道(六)「離苦得樂」與「自我意識」的關係

上一期中說到了苦與樂的相對共存,讓我們有了苦的感受,所以若想要離苦得樂,就一定要想辦法讓自己不再執著於追求樂的感受。

其實我們之所以會想要去追求快樂,不論是物質方面的還是靈性方面的,就是因為有一個「我」在作祟,如果我們追求的快樂將是屬於「別人」的,那我們恐怕就不會這麼積極的去追求了。

而所謂的「苦」,如果是「別人」的苦,我們通常就不會這麼在意了。例如,我們的家人苦與別人爭吵,我們可能就會想要幫助家人「打嬴這一仗」或是至少去勸解他們不要爭吵。如果是路人在爭吵,我們可能就輕鬆走過,無視於他們的存在,也許會停下來,但是是為了看熱鬧。所以我們可以說,有了「我」和「我的」才有了一切的快樂與痛苦。因此,要根本的解決這一切問題,就是要除去這個「我」。

這個問題,史丹勒博士在創辦華德福教育時的講座上,也特別指出如下:

  「在將自己奉獻給你的任務這方面,不要忘了今日整個文明,甚至在最有靈性生命的範圍領域內,其實都是建立在人類的「利己主義」之上的。首先,若以開放的心態看看那最受到今日人們崇敬的靈性生命的領域-「宗教」的領域。問問自己,我們現在的文明,特別是在宗教領域,是不是在迎合人類的利己主義。我們這個時代所有典型的佈道,牧師都是試圖經由人們的利己主義來說教。舉個例子,「永生」應該是人們最關注的問題。你會看到今日幾乎一切,既使在佈道和告誡,傳教士都是在迎合人類在超感官領域的利己主義。利己主義推動人們在穿越死亡之門時繼續執著自己的生命,維持著他的自我意識(也就是永生)。不論這是多麼玄妙的一種層次,仍然是利己主義的一種形式。今日每一種宗教派別在講永生這方面,大部分都是在迎合這種利己主義。因此宗教在面對人類時,大多是忘記了考慮我們在塵世的存在,而只考慮另外一端。它將眼光只放在死亡(之後的世界)而忘了誕生。雖然大家可能並未清楚的覺知到這些情形,但它們的基本傾向確實是如此。」

所以在我們自以為是在追求靈性的修持的時候,並沒有注意到自己是執著了一個「我」,那就更不要講非靈性的、屬於物質上的追求了,想當然爾,一定要有「我」,才會有「我」想要的物質上的一切。

不論任何宗教,你都會看到人們想要去一個沒有痛苦的地方,基督教說去天堂,佛教說去極樂世界,如果沒有「我」了,要如何去天堂,去極樂世界呢?所以史丹勒博士指出的確實是實情。當然,去天堂、去極樂世界的法門,也正是我們所需,因為我們自我意識十分強大,能夠相信只有經過耶穌基督、經過善行才能去天堂,這其實是一種讓我們謙卑的方法,經由相信阿彌陀佛而去阿彌陀佛淨土也是一樣的意義,這都是讓人們能避免用強大的自我意識去隨意造作惡業,藉著想離苦得樂的心態,導引人們進入善業的法門。在你真心誠意去追隨這些聖者聖地時,同時也消弭了自我。現代人生活喧鬧擾嚷不堪,也非常需要這種簡單的法門,但這些法門,都要在有了宗教知識,傳承下來之後,才有學到的機會。在此之前,想要離苦的人,當然也有他們自已覺悟而離苦的方法,或者可說我們的宇宙生命之源,覺悟乃是早已在我們心中種下的種子。

在知道去除「我」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之後,我們就該回頭來看看我們這個宇宙是如何進化到今日,大家都有強大的自我意識-「我執」-的現狀的,下圖是二○一三年二月在琉璃光雜誌上已經登載過的圖片。

在這個圖上,我們可以見到,最下方就是我們所在的自然界,也就是物質界,這物質界中就有著我們:「每一個獨立的人類」,所以這就是我們覺得有著「實在」的肉體的「我」的層次,但是這個很清楚實在的我,其實是要先有一個「我的生命」,才能有其它的一切,這就要來自第2個層次,生滅靈體的層次,有了生滅才能有生命,有了生命才能有情緒、感受,所以第2個層次的生命還並非肉體的生命,只是一種生滅感,肉體的生命是在有了愈來愈實在的感受之後,才有了相應的肉體和外界。

所以我們就是這樣一層一層的把自己包起來,如下圖:

創造了一個很「實在」的我,因此,若想要把這個我除去,當然也就要一層一層的脫去。不過,這些層次,在事實上,並不是真的像洋蔥一般有很明顯的先後層次,而是每一層都與其它層次無法明顯分開像是磁場般融合的交互相連,並完全的被包在肉體之中,或者也可說受到肉體這個假相的限制,所以在我們脫去這每一層時,通常無法完全脫除乾淨,因為只要我們還沒死,就還是包在這肉體之中。但是在我們明白這種脫離苦樂的運作方法之後,漸漸的就能讓這種認為真實的有外界、有肉體、有情緒的假相淡化,而不再那麼容易受到外界、肉體、情緒等環境變化的影響。所謂影響,就是有了苦與樂的感受。

這種苦與樂的「感受」是會因人而異的,例如喜歡吃臭豆腐的人與不喜歡吃臭豆腐的人,聞到臭豆腐味或看到臭豆腐的苦樂「感受」不會相同。但是他們能夠聞到臭豆腐的味道與看到臭豆腐的「能力」是一樣的。所以我們若能專注在觀察自己的這種五官的「能力」,而不專注在五官所見所聞給我們的「感受」之上,就會漸漸的不受這些外在環境的影響,於是討厭臭豆腐的人會變成無所謂,喜歡臭豆腐的人也不見得看到就一定要吃或想到就一定要吃,這兩種情形可說都是「不為所動」了。這個臭豆腐的觀念可以應用於任何我們認為有美醜、貴賤、的東西之上。例如有人對名牌的手提包,為了要與人一爭長短,非買不可。如果回頭看看以往所買的一切,當時非買不可的東西,現在都堆積在那兒,不再受自己的喜愛了,就會明白,原來任何的美醜貴賤,都是會過期、會褪色的,但是自己這去執著美醜、新舊、貴賤的心卻沒有改變。如果能將這執著於感受的心放棄,也就沒有追求名牌的必要了。一般而言,走到這一步,就已經有了初步的離苦得樂了,一旦明白不需要執著於感受、情緒,對任何物質肉體的需求或任何情感上的需求,就都可以看開了。這就是所謂的「有求皆苦,無求乃樂」。不會因為覺得自己非要不可,而想盡辦法去求取,就容易輕鬆快樂了。

此時,如果可以看到自己只是執著了一種輕鬆的狀態,就會知道會讓自己感覺到不需要去求外界物質與內心感受的這種心念,其實也是很忙碌的在動個不停。這就是醒的時候讓我們能想,睡的時候讓我們能作夢的-「念頭」-也就是思想的能力,若能止息這種不曾停息的思想的轉動,就是更進一步的離苦得樂了。

走到此處,一般被我們認為是「有意識」的苦樂就對我們沒什麼影響了。更深一層就是無意識或潛意識的苦樂。

思想若真的清淨了,就會發現,原來我們是藉著一種不斷閃爍的能力,也就是生與滅的能力來止息思想,這種生與滅的能力,就是能讓我們的頭髮、指甲生長、心臟跳動的力量。並非我們的意識可以控制,但是卻是由我們的潛意識在控制的力量。所以在此我們就可以見到,原來我們有意識的苦樂,其根源是來自這種潛意識在作祟。我們想要有生命感,就創造了這種生滅的機制,若能練習到對這種能生滅的機制也不執著,就能進入所謂的「寂滅」的狀態,此時看起來,一切都滅了。清清淨淨,一無所有。

但是我們能有「生命感」或是有「無生命感」,其實就是靠一大堆記憶,所以我們久遠以來已經徹底記住了:「有了某些現象,就是有生命,如果沒有這些現象,就是沒有生命」,也就是我們久遠以來已經能在潛意識的層面自動的用生滅的力量,不斷的去刷新記憶,來讓我們自己知道什麼是有生命,什麼是無生命。同時也不斷刷新記憶讓我們自己知道,什麼是我,什麼不是我。就是這樣的讓我們能在知道有「我」之後,可以去執著「想要」有「我的」生命。也可以反方向的去執著「不想要」有「我的」生命。此時的寂滅狀態可說是微細的心識,因為不想要流轉生死,而翻出久遠記憶中的無生滅、寂滅-「因為不生、所以不滅」的狀態,繼續維持在那種狀態。

在此時,有的神識認為,這種狀態還不究竟,是堅持了寂滅的狀態為實有,就自願的放棄這種狀態,回歸生死的流轉,去幫助還不明白這些過程的所有神識。也有的神識,認為這樣很好,就繼續的維持這種狀態。

以上所說的每一層次,如果是完全破除時,就會有一些所謂的特異功能出現,舉例如下表:

當然,特異功能的人不少,但卻不一定是破除了這些層次。反之亦然,因為要清除乾淨,確實不容易。而特異功能只是我們凡人渴望不受現有肉體功能限制,不受大自然的物理限制而成為特異的,對求解脫求覺悟而言,視為特異或心求特異又是一種執著,是需要破除的一種心態。

總之,這每一層次,可說都像是有一個大靈體(或者你也可稱為神)在控制著我們在每一個層次的「小靈體」的生命,如圖所示:

所以我們若想要有生命感,就必須受這些大靈體的掌控,甚至不想要有生命感也還是受到宇宙神識記憶靈體的掌控。因此我們必須要完全的脫離或不在乎這種靈體的掌控,才有可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或自在解脫,也就是要「放棄」、或著說「看開」自己對神識記憶、對生滅、對思想、對感受、對肉體與外界物質等的執著,才有可能完全的離苦得樂。

總之,我們會想要離苦得樂,都還是執著了一個「我」,大部分人是想要在物質上離苦,求到物質上的快樂。知道求物質上的快樂很麻煩的人,就求心靈上的快樂。但都是為了一個「我」,才在求這些東西。不論是求物質或心靈的快樂,都像是住在別人的旅館中,卻不斷的想要證明自己有旅館的管理權。

我們在人間,就像是在一棟金碧輝煌的大旅館中,人人都在其中,以物質的層次上而言,世間的權貴們認為這旅館是他們建造的,所以想盡辦法要管理這個旅館和管理住在這旅館內所有的人,非權貴則想盡辦法要變成權貴。於是就出現了許多教你用各種方法變成權貴的教師與相關的系統,這些教師中也不乏自稱為「心靈導師」的、擁有自創的專利法門和不少弟子的「心靈權貴」。其實,這都還是在求財物的範圍之內,還談不上心靈。無論如何,這樣的一生,都是暫住在別人的旅館裏,為了滿足自我意識,一直想要把旅館據為己有,這樣的生命究竟有沒有意義,則是見仁見智,難以定論。

在心靈的層次,其實也一樣,我們還是寄居在別人的旅店中。因為我們的心識,也是因緣際會而有的,可說是就像我們的身體,暫時向宇宙借來,在這一生中運用。想要心識屬於「我」,就要不斷的抓著過去的記憶不放,才能定義一個「我的」心識。與前面的抓著物質不放,層次雖不同,但是抓著不放的本質是相同的。所以,如果我們是要求心識的自在,則不論你是求財物,還是求覺悟,只要心識上還有「我的財物」或是「我的覺悟」,那就是還沒有解脫,因為還執著了一個「有」。當然也不是說「沒有」覺悟這回事,因為那就是執著了「無」,既然有執著,那就是沒有解脫。所以我們可說,這種追求覺悟的過程,就是先藉著許多方法或法門,滅除我們對自我意識的執著,最後就可以將對這些方法的執著也丟棄。然後再將滅除、丟棄的觀念也放下。此時才知道,本來就是這樣,並沒有修得什麼,只是回到原來的狀態。好像本來自以為是海中一個水泡,看到泡上反映的彩色光影,以為這是偉大美麗的自己,隨著波瀾起伏,很怕自己破掉,最後融入大海,終於知道,既沒有泡,也沒有光影,也沒有海,因為自己就是海。像冰已經化入熱湯之中,就再也不會覺得有冰的存在了。也像一面鏡子,它不會在乎鏡子中顯現何種影像,但是一切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此在做任何事時,都不會傷害他人,傷害自己,都是利益他人,也同時利益自己。因為此時已明白眾生與自己是完全共同一體。也不會再起惡念,甚至沒有善念,是完全純淨無染的狀態了。(下期續)

層次

 

破除時可能有的特異功能

 

肉體與外界

 

晚上所見如同白晝

 

感受

 

魂魄可以離體而有感受

 

思想

 

醒時無想睡時無夢

隨時都清楚明白

生滅

 

可以自行控制生死

 

神識記憶

 

五官可以互相通用

內心外境不再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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